【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政策說明會】
開會時間: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(星期四)下午2時整
開會地點:文化部3樓301會議室(台北市北平東路30號之一)
主持人:˙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張司長崇仁
如欲參加此說明會,請向公會邱小姐報名。2331-4672
或有欲傳達之意見,也可e-mail至公會信箱filmtp@ms78.hinet.net
或傳真至2331-5053,謝謝。
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政策說明會題網(電影產業)
*有關陸方之開分項目對我方利益及商機
1.本次兩岸服務貿易協定,陸方開放之項目如下:
(1)允許大陸電影片及合拍片在台灣進行後期製作及沖印作業。
(2)允許台灣影片音劇情需要,在影片中如有方言,可以原音呈現,但須打標準漢語字幕。
(3)允許台灣與大陸合拍影片的方言話版本,經大陸主管部門批准,在大陸發行放映。
(4)允許台灣影片的方言話版本,經大陸主管部門審查批准通過後,由中影集團進出口公司統一進口,在大陸發行放映,但均須加註標準漢語字幕。
2.本次開放,係考量大陸方面電影片年產量極高,而我方後製技術佳、價格合理,且交通來往方便,為一大商機,並有助於雙方合作。另方言部分之開放,為陸方尊重台灣電影創作自由之表現。
*開放大陸地區電影片進口配額之影響
1.進年來國內業界對大陸片之需求日益提升,連年均於1月即額滿,101年及102年申請案更高達19及22案,目前大陸地區電影片在台票房尚可,適度開放大陸地區電影片進口配額對國內電影產業衝擊不大。
2.煞考量大陸地區電影片年產量極高,文化部認為對大陸電影片之進口配額不宜貿然全面開放,應依據國內電影市場發展現況,採逐步開放原則,以避免對國片發展造成嚴重衝擊。
3.對於臺灣電影產業之補助措施仍持續辦理,並持續辦理國片映演補助,維持國片院線,以保障台灣電影片於國內之映演空間。